首都高等学校第十一届体育舞蹈比赛通知


关于下发《2019年第十一届首都高等院校体育舞蹈比赛规程》的通知

首都各高等院校:
为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更好地丰富首都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体育舞蹈项目在首都高等院校中的广泛开展,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决定举办“2019年第十一届首都高等院校体育舞蹈比赛”。现将比赛规程下发给相关学校,希望各学校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本校组队、报名、参赛工作,并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的出行、参赛安全。

附:1、2019年第十一届首都高等院校体育舞蹈比赛规程
2、2019年第十一届首都高等院校体育舞蹈比赛设项表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
2019年10月

(二) 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在读学生,不得借用其他院校学生(舞伴)参赛;
(三) 以高校为单位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选手40人.
(四) 每名选手限报2项(团体项目除外),同一学校同一组别限报3对;六人规定套路组每校总计最多报15项次;队列舞每校总计限报2队;
(五) 特长生包括(1)体育院校或舞蹈院校的学生。(2)综合性大学中,体育或舞蹈专业的学生。(3)普通高校中,通过降分或加分录取的文体特长生。特长生只能参加特长组比赛,学生人数不计算在40人之内,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 新人组,仅限舞龄在一年以内,且在此之前从未参加过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比赛的学生报名。
(七) 标准舞和交谊舞不能兼报(团体项目除外);
(八) 报名不足3对(队)的组别取消(队列舞除外);
(九) 参赛选手必须男女搭伴,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搭伴比赛;
(十) 选手注册期限10月15日—10月30日,报名时间11月1—17日23:59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网址:www.jinghuadance.com/bjdtx
(十一) 请各校带队老师提交选手所在各专业在读年限备注信息
(十二) 有问题可以在微信群中(北京市大体协体育舞蹈分会)反馈;
(十三) 请确认选手姓名及参赛组别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改;记分系统自动打印证书,证书姓名错误,恕不更改。
七、 报到、领队会
11月29日(周五)下午4:00-4:30在北京联合大学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到手续:交队列舞音乐、二号校旗、保险单复印件,领取证件和背号;4:30召开领队会,会后布置场地及流程踩点。
八、 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编写的《中国学生体育舞蹈竞赛评分规则》;
(二) 比赛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程序进行;
(三) 队列舞音乐自备,在3—6分钟以内,其他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四) 队列舞整套动作中至少包含三个舞种,并不得超过16小节solo或者任何其他舞动作(如拉丁队列舞中编排标准舞;交谊舞队列舞中编排爵士等);成套动作中不得有托举动作。出现超时、编排不符合规定,将分别降一名次处理;
(五) 选手舞鞋鞋跟底部必须用医用胶布包裹好,否则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六) 凭学生证参赛,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
九、 裁判委员会与仲裁
(一) 赛会裁判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选派;
(二) 本次大赛最高权力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对任何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工作人员,仲裁委员会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十、 录取名次及奖项
(一) 设团体总分奖,根据在校学生总人数划分甲乙组,分别录取前八名。计算方法为各业余组别得分累加(教工组和特长组成绩不计入),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特长组只宣布成绩,不发奖杯;并设有最佳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突出贡献奖若干。
(二) 六人组录取前六名,其他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照9、7、6、5、4、3、2、1计分,队列舞翻倍计分。
(三) 校级领导限定1人参赛,团体总分加9分,体育部领导限定两人参赛,团体总分加7分和6分。
(四) 报名不足8对的组别按实际参赛对数录取名次,颁发证书;报名达到24对(人)及以上的组别分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六人规定套路组别报名队伍不足3个队伍的,采取男女合并的方式比赛并录取;报名达到14队及以上时分组比赛,分别取前6名,颁发证书。
(五) 教工组参赛一方为本校教工即可。 
(六) 拟评选优秀教练员8名,评选依据为:
1、本校在编在职教师;
2、积极支持协会工作,连续带队参赛三届及以上;
3、本队学生近三年获得过单项第一名;
4、服从裁判,比赛中无违规违纪行为;
具体名单由组委会讨论决定,组委会保留解释权。
十一、 其他
(一) 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二) 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代表队差旅、膳宿、医疗、保险费用自理; 
(三)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前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并在报到时出具保险证明;
(四)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次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五) 本届比赛为第十届,组委会决定给连续参加十届比赛的单位颁奖。
(六) 有意向场内A字板做体育舞蹈宣传的高校,自行备文字及图片稿件(50字以内),发送至姜志明老师,统一做展示板,每校收费900元。
(七) 有准备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场内条幅、广告板的企业、团体、个人,请尽快与首都高校体育舞蹈分会联系。
联系人:吴定锋  联系电话:010-62753972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 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
                                             2019年10月